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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一词别乱用 清朝以后曲解指男妓

时间:2016-12-23 11:25:00来源:黄埔信息网

古代白话小说和戏曲中常常出现“相公”这一称谓,直到民国期间,“相公”还是人们的口头语。

“相公”多用于对读书人的敬称,或者是妻子对丈夫的敬称,比如元朝武汉臣《玉壶春》:“相公,你不思进取功名,只要上花台做子弟。”明朝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店家道:‘原来是一位相公,一发不难了。’”这是对读书人的敬称。元朝无名氏《举案齐眉》:“梁鸿云:‘夫人请穿上者。’正旦云:‘相公,我不敢穿。’”《二刻拍案惊奇》:“这人姓魏,好一表人物,就是我相公同年。”这是妻子对丈夫的敬称。

“相公”最早是对曹操的称谓,而且特指曹操一人。西汉的丞相封侯不封公,东汉的丞相不封侯,到了曹操,以丞相的官职封魏公,因此称为“相公”。可是,到了清朝竟然成了男妓的代名词!

具体的演变也许是从北京、天津一带的传统戏剧开始的,这些传统戏剧将小旦称作“相公”,清朝小说家文康的《儿女英雄传》中写道:“他们当着这班人,敢则不敢提‘小旦’两个字,都称相公。”

中国历来又有蓄养男色的传统,漂亮的小旦们当然是达官贵人们蓄养的首选,久而久之,“相公”就用来指称男妓或者男娼了。

清朝的《朝市丛载》中收录了一首咏“相公”的诗,非常形象地描绘了这种男妓或者男娼的做派:“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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