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中的伦理与道德关系?儒家思想的目的
伦理与道德是什么关系?这历来是中西方道德哲学关注的问题。它实际上是伦理理念与伦理现实的关系问题。现代人容易将伦理与道德混同。但实际上伦理与道德存在哲学上的差异。简明地说,伦理重在探讨“人”与“伦”的关系,道德重在探讨“人”与“理”的关系;伦理具有客观性与实在性,而道德具有主观性与个别性。现实生活中,伦理作为“本性上普遍的东西”的理念,与伦理现实之间存在矛盾甚至冲突。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中西方文明有不同的经验和智慧。中国传统儒家学说对这一问题有自己的解答。
礼与仁
儒家学说有两个基本概念:礼与仁。如果进行道德哲学分析,那么,礼可以视为伦理尤其是伦理实体的概念,仁则可以视为道德尤其是道德主体的概念。礼与仁,可以说是伦理与道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表达。一般认为,儒家学说尤其是道德哲学是以“仁”为核心的。理由有二:其一,礼是孔子的继承,仁是孔子的创造;其二,在儒家论述中,尤其《论语》中,仁出现频率比礼多,地位也更重要。但是更需要思考的是,在礼与仁之间,孔子的根本目标是什么?是建构一个“礼”的社会,还是“仁”的个体?二者之间有没有一个谁更优位的问题?《论语》中的一段话对“礼”与“仁”的关系进行了重要诠释:“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孔子以“仁”说“礼”,以“礼”立“仁”。可见“仁”的根本目标是“礼”,孔子以“复礼”为自己的使命。“复礼”必须“克己”,“克己”就是超越自己的个别性,达到孔子所谓“大人”的“普遍性”。“克己复礼”的过程,就是“仁”的建构过程。
从道德哲学角度看,“克己复礼”是一个道德与伦理同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复礼”确实具有目的意义。只是,孔子为了实现“复礼”这一目标,着力解决如何建构“仁”的道德主体这一问题。他对“仁”之于“礼”的意义强调到如此重要,以至于人们会以为“仁”比“礼”更重要。所以,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伦理与道德在孔子体系中的地位,那就是:礼仁同一,伦理与道德合一,伦理优先。
孔子的这一思想在孟子那里得到更为具体的阐发和辩证展开。孟子的一段话能够代表儒家关于伦理与道德关系的理论。“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这段话中,最关键的是“人之有道”与“教以人伦”之间的关系。儒家学者关注的是如何防止人“类于禽兽”。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教以人伦”,通过伦理教化,实现人格完善,达到克己复礼的目的。
天与理
在儒家体系中,对伦理与道德关系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也有不同表述。在孔子是“礼”与“仁”,在孟子是“五伦四德”,董仲舒以后则是“三纲五常”。无论如何演变,伦理与道德始终一体,而且“礼”、“五伦”、“三纲”的伦理,之于“仁”、“四德”、“五常”的道德总是具有优先地位。用现代道德哲学的话语诠释,中国传统道德哲学总是在具体的伦理情境中建构道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而不是诉诸西方式自由意志之类的抽象。孔子以后,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尤其是儒家体系中,总有三个结构性元素:伦理性的礼或人伦,道德性的仁或德性,而修养则是它们之间使二者同一的“第三元素”。修养的关键在于“修身养性”。“身”即人的个别性或所谓“单一物”,“性”即人的公共本质或所谓“普遍物”。“性”作为普遍本质为人所共有,因而需要“养”;“身”作为个别的感性存在则潜在某种道德上的危险性,因而有待“修”。“修身养性”的过程,简单说就是克服人的自私,完成人的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