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钦天监是干什么的?钦天监简介
钦天监官署名。掌管观察天象,推算历法。历代多设置,名称不同。周有太史,秦汉以後有太史令。隋设太史监,唐设太史局,後又改司天台,隶秘书省。宋元有司天监,仍与太史局、太史并置。元又设有回回司天监。明清改名钦天监,设监正、监副等官。清制,汉满并用,亦有个别欧洲传教士参加。
各朝代“钦天监”的名人
各个朝代都有专事观测的人。据《史记。天官书》记载:在上古,高辛氏以前有天文官重和黎,尧、舜、禹时期有羲氏与和氏;夏朝有昆吾;商朝有巫咸;周代王室有史佚和苌弘,各诸侯国也都有自己的天文官,他们往往兼有神职,是帝王的特殊顾问。
东汉时期,最高级别的天文官员称作太史令,管辖天文台和明堂两个部门。具体主持天文台工作的是灵台丞,灵台丞手下有四十二个助手,其中十四人观测恒星,二人观测太阳,三人测风向,十二人测晴雨,三人测时间,七人校验钟声,还有一人叫做“舍人”,管一些杂事。总之,分工十分细致。元代以前天文机构的人员配制大体如此。元代的天文机构叫太史院。太史院下设三个局:推算局、测验局和漏刻局,共七十人。
明初的天文机构下设两个分机构:司天监和回回司天监,後来司天监改称钦天监,内设天文、漏刻、大统历和回回历四科,回回历科不管编制回回历法,而是把观测推算结果提供给大统历。回回司天监也改称回回钦天监。在南京也有司天监和回回司天监,作为故都,人员和仪器配制与北京完全相同。
钦天监的权利
中国古代的天文机构具有皇家性质,太史令等天文官员,常常由皇帝亲自任命。由於编制历法和为皇帝占星是天文机构的两项主要任务,所以天文学家和占星家有时就是一回事。也正因如此,天文官享有很多特权,比如清代的法律特别规定,钦天监官员犯罪要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