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 焚书坑儒的原因及背景
导读:公元前221年,秦王政如贾谊所说,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海内,以气吞山河的气概,用不到十年时间,相继兼并韩、魏、楚、赵、燕、齐等国,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统一王朝,开创了中国社会发展新格局。这确实是了不起的历史成就。
秦王朝的统一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事业,但统一后怎样治理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丞相王绾建议在前人经验基础上构建常态体制,而廷尉李斯却别出心裁希望创建一个前无古人的新体制,荒唐迎合统治者私心,希望“天下无异议”,以为只有大家都听最高领袖一人指挥,才能有效率,不争执,这才是统一国家的“安宁之术”。从历史后果看,正是李斯的这些建议将秦王朝送上“二世而亡”不归路。
与“天下无异议”相配合的是焚书坑儒。焚书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
秦始皇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等七十余人前为寿,对秦始皇歌功颂德,说了一些过头的颂扬话,诸如“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等。
周青臣等人这些话作为“颂辞”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因为祝寿宴会上毕竟不能说话太扫兴,臣子总在设法使寿星龙颜大悦。然而过于“较真”的博士淳于越似乎根本不顾及这个特殊场合特殊语言,他很不以为然,而且非常严肃公开声明周青臣等人谀词是不对的: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拂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淳于越说的虽然难听,也确实带有一种复古主义倾向,但稍经揣摩,其主观目的似乎并不是要否定秦王朝统一事业,恰恰相反,而是出于对秦王朝能否持续发展的深沉忧虑而向统治者提出的忠告。作为最高领袖应该有接受批评的基本雅量,面对这种忠告更应该抱有冷静态度,择善而从。秦始皇做到了这一点,他对淳于越的意见并没有否定,更没有训斥,而是宽容地建议“众爱卿”从容讨论,发表看法。
丞相李斯对淳于越的看法很不以为然: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律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李斯不经意将淳于越的看法上升到王朝安危政治高度。更荒唐的是,李斯按照自己的分析建议焚书,人为制造一场文化浩劫:
丞相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羽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两千年对读书人、士大夫的攻击,基本上没有超过李斯“这厮”这些言论。读书人借古讽今或许有之,但借古讽今是否就是攻击体制,是否就是“反动知识分子”?
其实,一个好的统治者应该由此而反省:知识人无法有话好好说,反而要借古人之口去说自己心中的积郁,难道体制没有责任?后世中国推崇“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断告诫统治者“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甚至让统治者经常主动照照镜子正衣冠,其实都是对李斯文化专制主义的矫正。
焚书事件让读书人寒心,离心离德者渐多,侯生、卢生私下议论:
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其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之求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