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周书》专题|刘安志谈《周书》的编纂、点校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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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志(章静绘)
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程自2005年启动以来,2013年推出了第一部修订本《史记》,此后陆续推出《旧五代史》《新五代史》《辽史》《魏书》《南齐书》《宋书》《隋书》《金史》《梁书》与《陈书》修订本 。《周书》修订本也于近日面世。主持《周书》修订的刘安志教授系武汉大学历史学院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与敦煌吐鲁番文书,著有《吐鲁番文书总目(日本收藏卷)》《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新资料与中古文史论稿》等。在接受《上海书评》专访时,刘教授对相关问题作了详尽、深入的说明。
关于《周书》及其编撰者令狐德棻,能否请您简单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刘安志:《周书》又名《后周书》,是唐令狐德棻主持编纂,岑文本、崔仁师等参与修撰的官修纪传体正史。全书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周书》虽以周题名,实际上记述的是从公元534年北魏分裂为东魏、西魏到581年杨坚代周建隋为止四十八年的西魏、北周史。
令狐德棻(583-666)是唐初著名史学家,其家世居敦煌,为当地大族。德棻祖父令狐整,在北周曾官至大将军、始丰二州刺史。其父令狐煕,自幼“博览群书,尤明三礼”,北周时官至司勋、吏部二曹中大夫,入隋后历任鸿胪卿、兼吏部尚书、桂州总管等 (《隋书》卷五六《令狐煕传》)。德棻出生于官僚世家,“博涉文史,早知名”。他在唐高宗朝官至国子祭酒,参加过《艺文类聚》《氏族志》《贞观新礼》及永徽律令的撰定,又主持或参与唐修《晋书》《五代史志》及太宗与高宗两朝实录的编纂,并监修国史,史称:“德棻暮年尤勤于著述,国家凡有修撰,无不参预。” (《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
唐朝开国之初,因承隋末大乱,经籍图书散佚不完,令狐德棻遂向高祖李渊奏请“购募遗书”,派人抄写。武德四年(621),德棻又奏请编修前代正史。次年,唐高祖下诏命中书令萧瑀等编修魏、周、隋、梁、齐、陈史书,其中周史由侍中陈叔达、秘书丞令狐德棻、太史令庾俭负责。然当时天下尚未一统,政局不稳,百废待兴,故修史历数年而未成。直到贞观三年(629),唐太宗李世民下敕令修周、齐、梁、陈、隋五代史,修史工作才真正启动。此次修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负责《周书》,后崔仁师加入协助编纂。贞观十年(636),《周书》与其他四朝史同时修撰完成。但此次修史并无表志,故贞观十五年(641)太宗又下诏修撰“五代史志”。后来“五代史志”附入《隋书》,流传至今。
《周书》修撰时间相对短促,存在资料收集不全、史实考订粗疏等不足。但唐以前记述西魏、北周历史的典籍都没有留传下来,且成书于《周书》之后的《北史》,其西魏、北周部分基本上删节《周书》,较少补充修改。《北史》删改之处,有些正确,有些删节不当乃至出现错误。因此,就现存有关西魏、北周历史的资料而言,《周书》成书较早,保存的资料也最为原始,作为“二十四史”之一部,对我们了解、研究这段历史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由于《周书》编写时间仓促,参考的文献范围也很窄,自问世以来,历代史学家对它的评价不一。唐人刘知几在《史通》中批评道:“其书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烦。”宋人晁公武也在《群斋读书志》中说它“多非实录”。到了清朝,《四库全书总目》的编者一方面指出《周书》由于散佚而导致的错讹,另一方面则认可《周书》的史料价值,同时针对前人的批评,毫不客气地反批评道,“(刘)知几所云,非笃论也”,“晁公武读书志祖述其语,掩为己说,听声之见,尤无取焉”。而清人赵翼虽然肯定了《周书》相较于《北史》的优点,也批评它“意存隐讳”“取舍失当”。您怎么评价这些围绕《周书》展开的批评与反批评?
刘安志:关于《周书》的评价,后来的史家既有批评,也有反批评,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而展开:一是《周书》是否“文而不实”,二是《周书》是否“意存隐讳”“取舍失当”。这两个问题其实关涉《周书》编撰的史源、文风与政治背景等,以下分述之。
从现存文献看,唐代史家刘知几首开《周书》“文而不实”的批评之声。清四库馆臣称晁公武对《周书》的批评是“听声之见”,也是说他沿袭了刘知几的成说。故四库馆臣的反批评,其实针对的是刘知几的批评。
《周书》的取材,主要有三类:一是旧史,包括西魏、北周史官所撰国史、起居注以及隋代牛弘未完之《周史》;二是唐初为了修史而征集的家状之类的文献;三是根据时人回忆而作的记录,如魏征等人为撰修五代史,屡次拜访孙思邈,“思邈口以传授,有如目睹” (《旧唐书》卷一九一《孙思邈传》)。在实际修撰过程中,基本上还是以牛弘《周史》为蓝本。刘知几指出:“宇文氏事多见于王劭《齐志》《隋书》及蔡允恭《后梁春秋》。其王褒、庾信等事,又多见于萧韶《太清记》、萧大圜《淮海乱离志》、裴政《太清实录》、杜台卿《齐纪》。而令狐德棻了不兼采,以广其书。盖以其中有鄙言,故致遗略。”他批评令狐德棻仅据牛弘《周史》而重加润色,“不能别求他述,用广异闻” (《史通》卷一七《杂说中》)。《周书》取材不广确属事实,但上升到“多非实录”这样的批评,并非的论。如《周书》中豆卢宁、长孙俭、郑伟等列传,即主要据庾信为他们所作碑志编写,虽然二者在年月历官等方面多有出入,但叙事有本,多可信从,怎么能说“多非实录”呢?
刘知几对《周书》的批评,还涉及文风问题,如《史通》卷一七《杂说中》所云:“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繁……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实录者焉。”其实,令狐德棻所修《周书》,既以牛弘《周史》为蓝本,自然保留了不少崇尚古奥的西魏、北周文风,这与宇文泰的政治与文化追求有关。西魏时,宇文泰为抵制有晋以来竞为浮华的文风,命苏绰为《大诰》,“自是之后,文笔皆依此体” (《周书》卷二三《苏绰传》)。受此影响,“盖史臣所记,皆禀其规,柳虬之徒,从风而靡”。杨坚代周建隋后,“爰及牛弘,弥尚儒雅,即其旧事,因而勒成,务累清言,罕逢佳句” (《史通》卷一七《杂说中》)。显然,西魏、北周文风的产生,自有其特殊历史背景,诚如四库馆臣所言:“然文质因时,纪载从实。周代既文章尔雅,仿古制言,载笔者势不能易彼妍辞,改从俚语。至于敌国诋谤,里巷谣谚,削而不书,史之正体,岂能用是为讥议哉!” (《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六)其实,《周书》这种语言风格,在很大程度上保存了当时的历史信息与时代特色,为我们理解认识西魏、北周时期的语言与文化提供了第一手的珍贵资料。
关于《周书》是否“意存隐讳”“取舍失当”问题,如果放在该书编纂的政治背景下思考,其实不难理解。唐武德年间,令狐德棻上疏高祖李渊请修前朝正史,理由之一就是:“陛下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 (《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可知《周书》修撰,实与宣扬唐朝二祖功业有关。不仅如此,当时的朝中权贵还多是西魏、北周勋旧子孙,与北周政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周书》字里行间往往可见唐初门阀观念的影子,如卷一六传末中赞叹“当时荣盛,莫与为比,故今之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家云”,可明此点。受此影响,《周书》列传的编排与择取,更多考虑的是为唐初达官贵戚的先祖立传,故而存在前后失当之处。刘知几曾对唐初所修诸史有过这样的评价:“自梁、陈已降,隋、周而往,诸史皆贞观年中群公所撰,近古易悉,情伪可求。至如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考其行事,皆子孙所为;而访彼流俗,询诸故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实。” (《史通》卷七《曲笔》)刘知几的批评主要针对贞观年中所修诸史,只是《周书》相对比较突出而已。其实,为当朝达官贵戚先祖立传,在历代官修正史中并不少见,大可不必因此而苛责《周书》,贬损其价值。
主持包括《周书》在内的“北朝四史”点校的唐长孺先生,将校勘与研究相结合,广受中国史学界推许,能否请您谈谈对唐先生的点校工作的认识?
刘安志:包括《周书》在内的“北朝四史”点校本,是唐长孺先生主持完成的。唐先生的点校工作,将校勘与研究有机结合,广受中国史学界推许,“北朝四史”点校本也因此被誉为古籍整理的典范。徐俊先生《谈〈魏书〉及“北朝四史”的点校与修订》 (原载《澎湃新闻·上海书评》2017年3月6日,后收入《翠微却顾集:中华书局与现代学术文化》,中华书局,2022年)一文,对唐先生的点校工作有精妙的概述与总结。今谨围绕《周书》修订工作,谈如下几点粗浅认识:
一是广泛占有各种资料。众所周知,无论是文献整理还是史学研究,广为网罗搜集相关资料都是第一要务。在这方面,唐先生为我们树立示范标杆,引领前行方向。他围绕《周书》点校,在当时教学科研尚不十分正常的大环境下,广为搜集当时所能见到的各种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资料,并在校勘记中充分体现出来,从而保证了点校水平与质量。如《周书》卷五〇校勘记第三一条,即据吐鲁番出土《麴斌造寺碑》碑阴所记高昌王麴宝茂名,以证《周书》作“茂”乃双名单称。又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一书,出版于1956年,《周书》及《魏书》《北齐书》《北史》校勘记对此书多有引据,而“北朝四史”之外的其他诸史点校本,则未见引用。不仅如此,唐先生还高度重视所用古籍的版本差异。如明刻本《册府元龟》出版于1960年,残宋本尚未影印出版,唐先生仍想法搜罗利用。据我们初步调查,二十四史点校本中,只有“北朝四史”及《南史》《旧唐书》《旧五代史》诸史,利用过宋本《册府元龟》。又如《北史》《隋书》,唐先生在《周书》校勘记同时使用了殿本、局本、百衲本三种版本,这在“北朝四史”之外的其他诸史点校中,是不多见的。这种建立在充分占有各种文献资料基础上的点校工作,资料准备充分,立论严谨扎实,点校水平与质量自然得到切实保证。
二是充分尊重前人成果。围绕《周书》点校,自清代以来的相关研究成果,无不在唐先生的参考引用范围之中。如清代学人钱大昕《廿二史考异》、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张熷《读史举正》、洪亮吉《十六国疆域志》、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陈毅《魏书官氏志疏证》,近现代学人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岑仲勉《元和姓纂四校記》、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以及张森楷、张元济的校史成果等等。对待这些前人成果,唐先生坚持严谨求实原则,既充分参考,又推陈出新。如《周书》卷三四校记第二八条“与东魏将彭乐[乐]恂战于新城”,张森楷指出:“北史‘乐’下更有‘乐’字。乐恂,扬州刺史也,见《侯景传》 (《梁书》卷五六)。此脱一‘乐’字。”唐先生同意张氏判断,据《梁书》补“乐”字。又卷四八校勘记第一条“梁普通六年封曲江县公”,张矰《读史举正》卷六云:“案《梁武纪》 (《梁书》卷三)中大通三年六月立‘曲阿公詧为岳阳郡王’,当从‘曲阿’为正。”唐先生则指出《南史》卷七《梁本纪》、《北史》卷九三《僭伪萧氏传》皆同《周书》作“曲江”,未从张矰之说。至于《周书》校勘记中发前人之未发,则不甚枚举。总之,无论是文献整理还是史学研究,皆贵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只有在继承批判前人成果基础上的创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推陈出新。以此言之,包括《周书》在内的“北朝四史”点校本之所以被誉为古籍整理的典范,并非偶然。
三是校史、补史、考史有机结合。唐先生主持“北周四史”点校,将校史、补史、考史三者有机结合,开创古籍整理的新格局,此点最为学界所推重。尤其是在补史方面,成就至为突出。唐先生继陈垣先生据《册府元龟》补《魏书·乐志》脱叶之后,又据《册府》补《魏书》之《礼志》与《刑罚志》脱叶。这种前辈学者之间的学术接力,颇具传奇色彩,也因此成为学界佳谈。就《周书》而言,北宋以来就残缺不完,即使是经清人整理的武英殿本,书中也数处标有“此下缺”或“以下缺”字样。唐先生以深厚的学术功力与敏锐的学术眼光,从《文馆词林》《通典》《册府元龟》等书中找到相关内容,并据以补入,从而使《周书》残缺部分几成完帙,诚可谓功德无量之举!如武英殿本《周书》卷六《武帝纪下》中,就有“是日诏曰(此下缺)”这样的字样 (点校本97页),唐先生即据《文馆词林》《册府元龟》补“诏”下五字、“曰”下八十二字 (校勘记第一四条)。又如《周书》卷三九《杜杲传》中“高祖患之,乃授杲御正中大夫”句下,张森楷先生已发现问题,认为“本文语气,不甚了断。据《北史》则‘大夫’下有使陈与徐陵论答一段。此误脱漏,当依补正”。唐先生同意张氏看法,但又指出《北史》有删节,《册府》卷六五七、六六〇所载杜杲和徐陵的论答,才是《周书》原文,于是据《册府》补五百八十七字,使《杜杲传》终成完帙。《周书》点校本中,类似的补史尚有多处,兹不复赘举。至于考史,则充分体现了唐先生深厚的学术积累、敏锐的洞察能力、过人的识见判断。《周书》校勘记旁征博引,文字简洁,按断精审,识见高明,不仅指出版本之差异,问题之所在,致误之缘由,释疑解惑,传播新知,而且通过校勘记展示自己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治学方法,示范引领,传经送宝,启迪后学。如《周书》卷三一《韦敻传》与《梁士彦传》,都是后人以《北史》补。张森楷先生认为:“《敻传》不当与孝宽同列。据本书王雄、王谦、于谨、于翼各自为传之例推之,则原文断不如此乱也。据此传文全同《北史》,盖是后人取北史补者。”唐先生则进一步指出:“按韦敻如独传,其人与孝宽不类,也不宜同在一卷。疑本附《韦孝宽传》。补此卷者抄《北史·韦孝宽传》到‘孝宽有六子,总、寿、霁、津知名’而止。‘孝宽兄敻’一句在这附见的四子事迹后,隔了三百多字,就顾不得抄上。接着抄《敻传》又妄加‘韦’字。这样就变成独传的形式。后人写目录也就变成‘韦敻’而不是在孝宽下小字写‘兄敻’,沿误至今。” (校勘记第二五条)至于《梁士彦传》,唐先生按语称:“按士彦在周无多事迹,死于隋代。此传以《北史》卷七三《梁士彦传》补,下半叙入隋后为隋文诛死事,不该阑入周书。疑士彦亦是附传,因与孝宽同平相州,故连类而及。补者全取《北史》,其人始末备见,目录遂升为独传。” (校勘记第三〇条)这样的校勘记精审严密,识见高明,释疑解惑,发前人所未发,无不令人拍案叫绝!
总之,唐先生的点校工作能取得大家一致认可的突出业绩,与他本人深厚的学养、超强的记忆、缜密的思维、敏锐的眼光、深远的卓识,以及精心的准备、辛勤的付出和对学术的追求是密不可分的。
此次出版的《周书》修订本,可以说是对唐长孺先生点校本的拾遗补缺。修订从哪些方面着手?具体到版本、校勘等方面的处理,能否请您举例说一说?
刘安志:此次出版的《周书》修订本,是对唐先生点校本的拾遗补缺,这个说法是中肯而实事求是的。关于修订工作,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进一步搜集相关资料与研究成果。《周书》点校本出版后,又有一些新资料不断涌现出来,中日学者也有若干新的研究成果,我们尽可能搜集,为《周书》修订做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力争相关修订工作有所推进。如新增的文献资料,即有日本所藏唐抄本《周书》卷一九残卷、《北宋版通典》、《册府元龟》明抄本三种、《永乐大典》残卷、日本静嘉堂文库藏南宋建安刊本《北史》(存八十一卷),以及新出石刻资料与敦煌吐鲁番文书等。新增的研究成果,有真大成《中古史书校证》、刘次沅《诸史天象记录考证》等。以上文献资料与研究成果中,唐抄本《周书》、明抄本《册府元龟》(三种)、《中古史书校证》对本次修订工作有重要帮助。
二是严格按照底本校勘法原则进行修订。唐先生《周书》点校本虽以清乾隆四年武英殿本为底本,但在具体校勘过程中,也适当使用了诸本互校、择善而从的方式。修订本虽仍以武英殿本为底本,但严格坚持底本校勘法原则,凡有改动处则出校说明,少数明显版刻讹误,则写入长编,不别出校记。如点校本文末附《旧本周书目录序》,所据为三朝本或百衲本,而非武英殿本。修订本则改从殿本,并就改动处增补两条校勘记。
三是标点分段按《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程标点分段办法》处理。修订本在分段方面悉依点校本,仅按体例取消原点校本用以标示文字正误及增删的方圆括号,并改正少数不合新规要求及前后不一致的标点,修订部分专名线。天文名则与其他修订本同例,统一补标专名线。关于天文名补标专名线,主要由中华书局《周书》编辑组诸位先生协助完成,这是需要特别指出并表示感谢的。据不完全统计,修订本总修改点校本标点约五百余处。以下试举二例说明之。如《周书》卷一九《豆卢宁传》记豆卢讃“累迁开府仪同大将军进爵武阳郡公”句,点校本断为“累迁开府仪同大将军、进爵武阳郡公” (310页),似有疑问。因为“累迁”是指迁官,与“进爵”不存在并列关系,中间应标逗号“,”而非顿号。又如卷三六《郑伟传》记郑常“以立义及累战功”而“授上开府仪同大将军”,点校本断为“授上开府、仪同大将军” (635页),恐误。按“上开府仪同大将军”一称,本为周武帝改“开府仪同三司”为“开府仪同大将军”后的官名,中间不应断开。这些点校本原标点存在的疏误不足之处,修订本都尽可能予以订正,加以完善。
四是订正点校本中存在的若干错讹之处。如书前目录卷一四作“贺拔胜 兄允 弟岳”,然卷前目录却作“贺拔胜 弟岳 兄允”,前后并不一致。又如卷二三校记第三〇条 (400页),称局本从殿本改“诏”为“谓”。其实局本仍作“诏”,并未改字。又卷四八校记第二一条 (880页),据宋本(即三朝本)、局本等改殿本“文”为“明”。然局本同殿本都作“文”,并不作“明”。卷三三校记第二一条 (585页),《氐传》卷四九误为“卷五〇”。卷三五《崔谦传》中“乃令谦退”一语( 612页),“令”讹为“分”。卷三七校记第二七条,云“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焉’下注‘附《高宾传》缺’”,但原文其实作“附高宾赞缺”,“赞”讹为“传”,专名线也因此需要改标。卷三八校记第一七条引《北史》卷一五《高凉王孤传》附曾孙《元那传》,“孝文”误为“高祖”。卷三九校记第五条引《通典》卷三九,“三”讹为“二”。卷四七《姚僧垣传》“僧垣知帝诊候危殆”下注释序号,〔一三〕讹为〔一四〕,等等。修订本对点校本中出现的这些错讹均一一核查,全部予以订正。
五是删改增补校勘记。《周书》点校本校勘记总有一四五一条,修订本删除七十八条,新增三百一十九条,沿用一千零六六条,修订三百零七条,总有校勘记一千六百九十二条。关于原校记的删除,首先是因为点校本引书存有疑问,这主要是明刻本《册府元龟》的讹误问题。如点校本卷四五校记第五条 (820页):“二千余人《册府》卷九八(一一七〇页)‘二’作‘三’。”然《北史》卷八二《沈重传》、明抄本《册府》卷九八都作“二千余人”,知“三”字乃明刻本误刻。又同卷校记第二九条 (823页):“发杜氏违《册府》卷六〇六(七二七五页)‘违’作‘微’。”但《北史》卷八二《乐逊传》、明抄本《册府》卷九八都作“发杜氏违”,“微”乃明刻本臆改,《周书》作“违”不误。因此,这两条校记已无保留的价值。其次则依据人名与地名不重复出校、相通字不重复出校、《周书》不误他书误不校、《周书》人名全称他书省称不校、同类事例不重复出校、参校本脱误不校等原则,删除相关不合体例的校勘记。
至于对原校记的修改,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加书证,按修订体例调整修改表述方式。二是改字出校。如点校本卷四四校记第一七条 (802页):“纵酒饮燕宋本及《北史》本传‘饮’作‘欢’。”修订本增加《册府》卷四五四书证,改“饮”为“欢”。因为“纵酒”已是开怀畅饮,其后不当再出“饮”字。三是回改。如点校本卷五〇校记第六三条“(欧)〔敺〕世仁寿” (930页),据局本及张森楷之说,认为“敺”同“驱”,“欧”字不可通,故改“欧”为“敺”。按“欧”亦通“敺”,同有驱使之义。如《大戴礼记》(四部丛刊初编本)卷二所记“或欧之以法令”,《汉书》卷四八《贾谊传》即作“或敺之以法令”,师古注云“敺与驱同”。可见武英殿本作“欧”不误,修订本遂回改为“欧”。
修订本新增校记三百一十九条,主要是据新出材料而增补。如据日本藏唐抄本《周书》卷一九残卷,新增校记二十余条等。
总之,修订本对点校本校勘记的增删改补并不多,这足以证明《周书》点校本的质量与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修订工作,确实只是对唐先生原有杰出工作的拾遗补缺而已!
我们该如何认识北周的历史地位,以及相应的,《周书》为我们更好地了解北周提供了哪些值得注意的信息?
刘安志:北周是南北朝隋唐历史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王朝,诚如周一良先生所指出:“宇文周为我国南北朝隋唐间承上启下之一大枢纽,时代虽暂,而影响于后代之政治社会各方面者綦巨。” (周一良《论宇文周之种族》,《魏晋南北朝史论集》)
这种承上启下的作用,首先体现在统一全国的进程中。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西魏、北周只不过是一个占据关陇地区的割据政权,但实际上其领土有一个逐渐扩大的过程。西魏初期,统治区域只有今陕西、宁夏、甘肃等关陇地区。但在西魏后期,灭掉后梁,占据益州,统治区域逐渐扩大到今四川大部、重庆、山西西南部、湖北西部以及河南西部。周武帝建德六年(577),灭掉北齐,统一北方。北周末年,静帝年幼,帝位落入隋文帝杨坚之手。隋朝在继承北周疆域与实力基础上,最终完成统一全国的大业。
北周对隋唐历史也产生过重要影响。西魏立国之初,实力孱弱,时常面临来自东邻高欢的威胁,史称“高氏籍甲兵之众,恃戎马之强,屡入近畿,志图吞噬” (《周书》卷二《文帝纪下》)。而当时关中地区又分布着匈奴、氐、羌、鲜卑、汉等各种民族,治理难度颇大 (马长寿《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宇文泰为与东魏对抗,采取关中本位政策,“维系其关陇辖境以内之胡汉诸族之人心,使其融合成为一家,以关中地域为本位之坚强团体”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清人赵翼已经注意到,“周隋唐皆出自武川” (《廿二史札记》卷一五),陈寅恪先生则将北周隋唐统治者总结概括为“关陇集团”。可见西魏北周时期形成的统治集团,深刻影响隋及唐初历史。“关中本位政策”亦复如此,隋唐时期的府兵军府分布、西北地区边防等都与这一政策有或多或少的联系。
西魏、北周政权这种“承上启下”的作用,还可以从更宏观的历史视野加以观察。西晋末年,北方地区陷入战乱,高门士族纷纷南渡,与江南士族联手在建康建立东晋政权。东晋及其后的南朝政权都继承了汉魏以来的制度与文化。北方地区则建立了许多来自北部边境的少数民族政权,最后鲜卑拓跋部建立的北魏政权完成北方的统一。这些北族政权特别是北魏政权的统治,除了遵用汉魏以来的传统外,还杂用不少北族的制度与风习,“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 (陈寅恪《李唐氏族推测之后记》,《金明馆丛稿二编》)。南北因此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的发展走向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从这个意义上讲,隋朝统一南北,不仅是全国疆域的统一,更开启了新一轮的文化大融合。北周则为这一文化融合,奠定了政治上的基础。
关于《周书》提供的历史信息,首先是有关典章制度的记载。《周书》虽无表、志,但不少典章制度信息均可在相关纪、传中找到。南北朝时期,由于国土分裂与人群流动等原因,州郡数量激增,地理沿革复杂。《周书》卷二《文帝纪下》记录了魏废帝三年(554)正月“改置州郡及县”的详细情况,是考察西魏、北周州县地理沿革的重要文献。府兵制是贯穿西魏、北周、隋、唐的重要军事制度,但有关早期府兵制运行情况的资料颇少,相关记载隐晦不明。《周书》卷一六传末开列西魏末年八柱国与十二大将军姓名官职,并对其统兵之制略有所述,如“右十二大将军,又各统开府二人。每一开府领一军兵,是为二十四军”等记载,即成为研究西魏府兵制度的基础文献。北周官制,“虽行周礼,其内外众职,又兼用秦汉等官”,情况颇为复杂。《周书》卷二四《卢辩传》详细记载北周职官“名号及命数”,为梳理北周官制提供了基本线索。卷二三《苏绰传》详载苏绰制定的“六条诏书”,阐述西魏朝廷施政纲领及地方官员的为政准则,是了解西魏、北周政治史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根据《周书》中这些典章制度的相关记载,可以明了宇文泰集团最终能脱颖而出并走向强大的原因。其后隋唐王朝强盛局面的出现,亦不难理解。
此外,《周书》虽是记载西魏、北周历史的史书,但于东魏、北齐、梁、陈史事也多有涉及。编撰者在叙述西魏、北周历史沿革的同时,也注意记述分立政权之间的联系。清人赵翼对此大加赞赏:“当后周时区宇瓜分,列国鼎沸,北则有东魏、高齐,南则有梁、陈。迁革废兴,岁更月异,《周书》本纪一一书之,使阅者一览了然。《北史》虽亦兼记邻国之事,然有书有不书者。……而《周书》则纪载不遗,以醒眉目,此书法之最得者也。” (《陔余丛考》卷七)不仅如此,《周书》还保存了与后梁政权有关的珍贵史料。如卷四八不仅给萧詧、萧岿、萧琮等立传,并附记后梁的主要朝臣,这些都是研究后梁政权的重要文献。更值得一提的是,《周书》卷四九、卷五〇《异域传》首次系统记载了突厥、稽胡的历史,实是不可多得的珍稀史料。
还有,《周书》多不录易代之际的九锡文、禅位诏等,被清人赵翼赞誉“剪裁之净” (《陔余丛考》卷七),但也收录了一些书信、时策、诗赋等,极具学术研究价值。如卷一一《宇文护传》所收宇文护母子及东西魏之间往返的数封书信,是研究中古家族史、社会史、政治史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卷三一《韦孝宽传》所收“平齐三策”,是探讨周、齐、陈之间地缘政治与北周平齐方略的重要史料。卷四一《庾信传》所收庾信《哀江南赋》,以及卷末史臣论,是研究中古时期南北朝文学的珍贵文献。
总之,《周书》是现存有关西魏、北周历史最为原始的记载,其史料价值是多方面的,值得进一步开掘运用,以展现更为丰富多彩的历史画面。
隋、唐都继承了北周的政治遗产,而北周作为分裂时期的政权,《周书》编撰者如何处理其政权的正统性?
刘安志:上文业已指出,唐初编撰《周书》的目的之一是宣扬李唐二祖功业。在当时人心目中,李唐“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但北周只是分裂时期的一个政权,而隋唐都是统一王朝,如何处理北周政权的正统性问题,以表明隋唐王朝渊源有自,就不能不在《周书》的编撰上下功夫。
北周作为一个承上启下的政权,其正统性同样面临政权从何而来以及北周如何发展为隋唐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涉到《魏书》的编撰。北魏分裂以后,高欢占据关东地区,宇文泰占据关陇地区。二者为证明其政权的合法性,都选择拥立北魏皇室后裔为帝,各以拓跋政权的继承者自居。这固然可以在现实政治中发挥作用,但修撰史书叙述历史发展时,还是会面临东魏、西魏谁才是北魏的真正合法继承者这一问题。现在流传下来的《魏书》,是魏收在北齐天保二年(551)奉命所撰,自然以东魏为正统,阐明北齐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东魏。诚如清代学者王鸣盛所指出:“西魏宇文泰所立,东魏高欢所立,两家皆篡弒其主者,则二魏难分正伪。《魏书》直以东魏孝静帝为正,而西魏为伪,故不为立纪,仅附见孝静纪中,既属不确。且西魏文帝崩后尚有废帝钦、恭帝廓,并不见于纪。” (《十七史商榷》卷六六)进入隋代,魏收所撰《魏书》自然不合政治需求,故隋文帝下诏命魏澹等重修《魏史》。《魏史》“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故文恭列纪,孝靖称传” (《史通》卷一二《古今正史》),已从国家层面确立了西魏政权的正统合法性。迨至唐初,武德五年高祖李渊下诏修“六代史”,其中就包括《魏史》。贞观三年重新修史时,因当时已有魏收、魏澹两家魏史,故只修“五代史”。武德年间下诏修撰的《魏史》,如何处理正统性问题,因修史未成不得而知。但修“五代史”时,这个问题只能在《周书》中下功夫。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周书》,不仅记录了北周一代历史,还叙述了西魏政权二十二年(535-556)的历史。《周书·文帝纪》分上下两卷,虽主要记述宇文泰之功业,但一直使用西魏年号,其奉西魏为正朔之意甚明。而西魏承北魏,北周又承西魏,这种历史书写把北魏、西魏、北周三者有机串联起来,从而证明北周政权的正统合法性渊源有自。《北齐书》虽然也在《神武纪》《文襄纪》中涉及北魏末年及东魏历史,但这只是追述北齐建国历史。相较而言,《周书》有意“突破”北周时空的编纂风格,是非常明显的。此点与下面的问题也紧密相连。
第二个问题则关涉隋唐政权如何承接北周而来。前文业已指出,武德年间,令狐德棻上疏奏请修史,直言高祖李渊“复承周氏历数”,这表明李唐政权的德运相承,是从周隋而来的,北周正统地位得到充分肯定。但北周毕竟不是统一政权,当时仍有东魏北齐、梁陈与西魏北周三分鼎立。如何在《周书》编撰中体现出北周的正统地位?这可以从《周书》在空间范围上的叙述特点予以观察。上文还指出,《周书》不仅记录西魏、北周的历史,也叙述了东魏北齐与梁陈史事,此点深受清代学者赵翼好评。另外,后梁政权作为西魏的附属国,《周书》卷四八不仅给萧詧、萧岿、萧琮等立传,还附记后梁的主要朝臣。卷四九、卷五〇《异域传》,则保存了西魏北周政权与北方少数民族,以及周边国家交往的史事。显然,《周书》在空间范围上的这些书写,在同时期修撰的《北齐书》中是看不到的。由此不难推知,在初唐时人的编纂理念中,西魏北周政权并非偏安一隅,而是正统合法的宗主国,居于世界文化交流的中心位置。隋唐则继承了这一世界性特质,并最终发扬光大。
此外,如上文所言,《周书》编撰还深受唐初门阀观念的影响。众所周知,唐初修撰的《氏族志》,旨在“崇重今朝冠冕”,基本原则是“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 (《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令狐德棻编撰《周书》的同时,还参与了《氏族志》的编写,自然深悉当时的政治生态与权贵诉求。《周书》为唐初权贵先祖立传,在史论中夸耀“当时荣盛,莫与为比,故今之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家云”,这既是现实政治的需要,也反映了李唐与北周的历史承袭关系。由此言之,《周书》不仅是一部西魏、北周史,更是一部唐初门阀贵族形成史。
总之,通过《周书》编纂,唐朝进一步塑造了北周上承西魏、下启隋唐的正统地位,进而也为自身政权的正统合法性构建了历史依据。
具体到北朝,高欢与宇文泰这两位政治人物的比较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能否请您简略谈谈北周、北齐势力消长背后的原因?
刘安志:高欢和宇文泰有不少相近之处,二人都出身六镇,在北魏末年的战乱中逐渐崛起成为权臣,又分别是北齐、北周政权的奠基者。在《北齐书》和《周书》中,两人都是英明神武的形象。高欢和宇文泰之间曾有过数次交战,互有胜负。东西魏分裂之初,“高氏籍甲兵之众,恃戎马之强,屡入近畿,志图吞噬” (《周书》卷二《文帝纪下》)。但最终西魏逐渐走向强盛,继起的北周灭掉北齐,统一北方,为隋朝完成全国一统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战争不仅是军事力量的比拼,更是综合实力的较量。北周、北齐势力此消彼长的背后原因,与宇文泰及其继任者励精图治、锐意改革、体恤民生是分不开的,同时也与北方民族盛衰存在一定关联。
北魏刚刚分裂为东魏、西魏时,双方实力差距是相当明显的。“夫高欢所据之地,其富饶固能使武夫有所留恋,而邺都典章文物悉能继太和洛阳之遗业,亦可令中原士族略得满足”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关中地区长期遭受战乱,经济凋敝,百废待兴。如西魏初年的岐州,“所部百姓,久遭离乱,饥馑相仍,逃散殆尽”,刺史郑孝穆到任时,一州户数只有三千 (《周书》卷三五《郑孝穆传》)。在这样一种实力悬殊的背景下,宇文泰除实施“关中本位政策”凝聚胡汉民心,创建关陇集团笼络各方人士,建立府兵制加强军事力量外,还继续推行北魏创立以来的均田制,重视发展农业生产,积极恢复社会经济。苏绰在“六条诏书”中特别提出要“均赋役”,抑制兼并,改善民生,减少贫富差距。继起的权臣宇文护、周武帝宇文邕等,也都能继承宇文泰所开创的基业,踔厉奋发,锐意进取。尤其是周武帝在政治、经济、军事、宗教等方面的进一步改革,使北周国力大大增强,从而彻底改变了国力东强西弱的格局。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周武帝通过灭佛事件,将“寺院经济”下的百姓转化为国家编户,从寺院获得大量人力、物力,史称“自废(佛)以来,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 (《广弘明集》卷一〇)。
北齐的情况则大不相同。宋孝王《关东风俗传》云“天保之代,曾遥压首人田,以充公簿。比武平以后,横赐诸贵及外戚佞宠之家,亦以尽矣。又河渚山泽有可耕垦肥饶之处,悉是豪势,或借或请,编户之人不得一垄”,北齐无法抑制严重的土地兼并,导致“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 (《通典》卷二《食货》)。直到隋文帝统治的开皇年间,史籍仍称“山东尚承齐俗,机巧奸伪,避役惰游者十六七” (《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由此可见,西魏北齐虽然占据关东富庶之地,但未能有效抑制土地兼并,改善民生疾苦,将财富与人口转化为国力。同时,北齐佛教势力积极扩张,统治者大量修建寺庙,开凿石窟,邺城取代洛阳成为北方佛教中心。这不仅造成巨大资源浪费,而且寺院还广占良田与依附人口,使国家财力大受损创。《广弘明集》卷七载北齐武平时期:“于时崇重佛法,造制穷极。凡厥良沃悉为僧,有倾竭府藏充佛福田。”可为明证。
北齐也未能处理好六镇勋贵与河北士族之间的关系。北魏迁都洛阳后,华夏化进程加速,北方六镇将士地位下降,最后引发六镇起兵,动摇北魏政权。东魏北齐政权继承六镇军事武力的同时,也继承了北魏迁都洛阳之后的华夏化遗产。两者在短时间内汇聚一地,导致东魏北齐政权内部呈现出相当复杂的政治张力。这种张力对政权走向的影响不可小视。早在东魏时,侯景就表达出对高澄的轻蔑,公开说“王在,吾不敢有异,王无,吾不能与鲜卑小儿共事” (《北齐书》卷二《神武纪下》),表明统治集团内部缺乏强劲的凝聚力。高欢死后,统治阶级内部分裂日趋严重。文宣帝、孝昭帝时期,六镇勋贵与河北士族展开了一系列的明争暗斗。北齐后主武平三年(572),河北士人祖珽利用北周“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的谣言,进言害死北齐名将斛律光。唐初史臣修撰史书,写到斛律光之死,也不禁感叹“内令诸将解体,外为强邻报雠” (《北齐书》卷一七《斛律金传》)。相较于西魏北周“关陇集团”的人心凝聚,北齐统治集团的重重矛盾最终造成了严重的政治内耗。
伴随而来的,则是东西双方实力此消彼长。《北史》卷五四《斛律光传》有一段记载,颇值注意:“初,文宣时,周人常惧齐兵之西度,恒以冬月,守河椎冰。及帝即位,朝政渐紊,齐人椎冰,惧周兵之逼。”当时东西双方以黄河为界,文宣帝时每到黄河结冰,周人常担心北齐趁机踏冰过河进攻,所以派人将冰面凿开。但到北齐武成帝时,局势已发生变化,齐人开始担心周人踏冰过河,故而到黄河上凿冰,防御周兵,由原来的攻势转变为守势了。这一细节描述,充分反映了西魏北周与东魏北齐势力之间此消彼长的实质性变化。
此外,北周最终走向强大战胜北齐,也与当时的北方民族盛衰有关。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从周边势力观察唐朝内政,提出“外族盛衰之连环性”。这一观察视角同样可以运用于周齐之争。从公元四世纪后期到六世纪初,柔然在北部长期与北魏政权对峙。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柔然与东魏关系密切,《北史》卷九八《蠕蠕传》称“及齐受东魏禅,亦岁时来往不绝”。二者联手,共同形成对西魏的压制之势。迨至六世纪中叶,突厥崛起。西魏大统十二年(546),突厥求婚柔然未成,反被柔然辱骂为“锻奴”,遂转而向西魏求婚。大统十七年(551),西魏以“长乐公主妻之”,开始与突厥交好。在突厥与柔然的交战中,北齐选择支持柔然,文宣帝“自晋阳北讨突厥,迎纳茹茹” (《北齐书》卷四《文宣纪》)。西魏恭帝二年(555),突厥最终击灭柔然,北齐也因此失去北部盟友。势力东扩之后的突厥,逐渐成为横亘在北齐北境的巨大威胁。北周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局势联合突厥共抗北齐,《周书》卷五〇《突厥传》即称:“时与齐人交争,戎车岁动,故每连结之,以为外援。”北齐最终在北周与突厥的联手进攻下走向覆亡。从这个角度说,北部草原地区民族的盛衰与政权的更迭,也深刻影响到了周齐实力的此消彼长。这也是我们认识北周平齐乃至隋唐统一全国这段历史不可忽略的一个侧面。
附记:
本文的撰写与修改,得到吕博教授及其他《周书》修订组成员的无私帮助,其中博士生毕康健同学出力最多。谨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