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抚”清代督抚每年都要到京城述职?实际上,他们几年也见不上皇帝一面
今天,黄埔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分享来自方圆教的《清代督抚每年都要到京城述职?实际上,他们几年也见不上皇帝一面》,希望大家喜欢。
最近读者私信,询问清代的总督、巡抚,是不是每年都要到京城述职?此外,如果遇到元旦、万寿节等重大庆典,督抚是不是也要参加?
这个问题讲起来比较复杂,因为清代的官制中,没有明确规定文武官员需要述职,而是通过考核来决定各级岗位去留的。督抚作为高级官员,考核的办法与京官一样,实行每三年一次的京察,具体是通过“自陈”的方式上报皇帝。各省督抚有些人几年都见不了皇帝一面
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曾下令各省三司、府、州、县及武职官员等,每年都要入京陛见,并规定不管路途远近都要在十二月二十五日抵达京城。朱元璋之所以这么做,其目的就是要当面考核文武各官。
洪武初年,每逢元旦,全国差不多有四千多个地方官员进京,这不仅造成吏部、兵部的工作量繁重,而且这么多的官员的出差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更重要的是,这些地方官来京耗时很长,难免造成地方政务废弛。
所以到了洪武十八年时,朱元璋重新下达指示,规定地方诸司官员,每三年陛见一次。这就大大减轻了朝廷的压力。清入主中原后,沿袭明制,规定各省的督抚、布政使、按察使,每三年一次率属下的府、州、县正印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
康熙时期废除此制,将朝觐的规模缩小,只规定地方督抚每三年朝觐一次。康熙帝的这个新规定是很有意义的,这就表明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已经失去了朝觐的资格,从而变成了督抚的属员。当然这只是督抚与藩臬关系发生转变的原因之一,不能一概而论。
乾隆以后,各省督抚三年朝觐一次的制度执行的并不严格。这是因为,督抚的人选变动很大。以直隶总督来说,自雍正元年始定直隶总督一职,到清代灭亡的187年间,有77人担任过直隶总督,任次更是高达99次,平均下来不到二年就会更换一次总督人选。其他各省总督、巡抚的情况大致也是如此,很少有人在督抚这两个岗位上干很多年的,所以三年朝觐一次实际上没有意义。
与明代相比,清代皇帝与督抚之间的沟通十分顺畅,随着密折制度的不断完善,更多的地方官员获得了这一特权,使得督抚的一举一动都在皇帝的掌控之中,故而“朝觐京师,以听察典”也无从谈起。
朝觐制度对于偏远省份的督抚来讲就更不现实了,比如陕甘、四川这两个地方的总督路途遥远,京师来回一趟就是好几个月。而且这两个总督地处西北边陲的事故多发地,一旦群龙无首,后果不堪设想。
正常情况下,各省督抚在任职或调任时,是要入京面见皇帝的。这是因为皇帝需要进行一个当面的考察,有一些重大的事项需要及时交代,且会加以鼓励督促。换言之,如果某一个督抚长时间在外地任职,且政绩也得到皇帝的肯定,那么正常情况下,都不需要入京面圣。这种情况十分普遍,尤其是那些内地省份的督抚。
重大庆典各省督抚也未必都会出席
重大庆典包括新皇登基、大婚、元旦、万寿节。但这些庆典都没有规定地方督抚需要入京,只有在皇帝特旨的情况下,某一些督抚才会奉命入京。
不过直隶总督是个例外,这是因为直隶与北京的距离很近。直隶不管是从保定还是天津出发,都是二百多里的路程,几天就可以赶个来回。所以直隶总督凡遇国家庆典,按例都是要出席的。说点题外话,直隶总督别看是封疆之首,其实在参加庆典的时候,位置排在很后。以元旦朝贺中的太和殿筵宴为例,据《清文献通考》的记载,太和殿筵宴的座位排序是:
内外王公、额驸、台吉及入班大臣(包括前引后扈大臣、领侍卫内大臣、日讲起居注官)等在太和殿内;左都御史、副都御史、乐部大臣在太和殿檐下;一、二品大臣,一、二品世爵等在丹陛上;三品以下文武百官在丹陛左右下。
按照这个座次来讲,直隶总督只排在第三梯队,要知道此时北京正直隆冬,这顿饭吃得估计也不是那么舒服。
又以万寿节为例,一般情况下各省督抚也是不参加,除非特例。比如乾隆皇帝的八十岁生日,应该是清代所有万寿节中规模最大、最隆重的一次。为了喜庆热闹,乾隆专门下旨说:各省在将军、督、抚、副都统、提、镇、藩、臬内酌派二三人于八月初五前到京,并各带道、府、州、县二三人,随同班列。未派令来京者,勿庸纷纷吁请。
即便是如此的规模的庆典,乾隆也没有让各省的督抚都要入京,只不过意思一下,选几个代表就可以了。
常态下,各省在外的文武官员,每逢万寿、元旦、冬至三大节,均需设香案、着朝服望北京宫阙行礼。实际上,就是不来北京,当地的庆祝活动也十分热闹。
据当时本地人钱崇伦在《语新》中记载:“乾隆五十五年八月十三日,为皇上八旬万寿圣节。黄童白发,率土胪欢,绝域遐方,诚亘古未有之佳徵,历代希逢之景瑞。”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督抚最不愿意遇到的,那就是皇帝对督抚的工作不满意,或是某位督抚犯罪,而被召回京师。如果是这样,面临的则是降级、革职或是杀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