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冒着谋杀妻子的危险写成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冒着谋杀妻子的危险写成百年孤独)
1924年盛夏的一天,烈日炎炎,英俊帅气的埃利希奥身穿电报报务员职业装走进哥伦比亚一个名叫阿拉卡塔卡的小镇。他虽然家境贫寒,但是聪明吃苦,会写诗,会拉小提琴,聪明,幽默,自信,善于言谈,非常讨女人喜欢。
他在镇上买了一只云雀,认识了白富美路易莎,一位受人尊敬的上校的女儿。路易莎多才多艺,会弹钢琴,会写文章,还有高超的缝纫技术。由于容颜娇美,举止端庄,当地人都叫她“俏姑娘”。埃利希奥给路易莎写了一封又一封热辣、深情、优美的情诗,迅速俘获了姑娘的芳心。
八个月后,埃利希奥捧着一束玫瑰来到路易莎家门口,站在一棵杏树下,大声喊道:路易莎,我昨晚彻夜难眠,我想我应该尽早结婚了。我爱你,请告诉我,你对我是否有意。如果你现在无法作出决定,我给你一天时间考虑。
路易莎被打动了,答应嫁给这个穷小子,但是她的家人不出所料非常反对。在路易莎家人看来,这个穷小子就是当地人口中常说的“枯枝败叶”,想要攀附豪门。一开始不让这对有情人见面,后来又把路易莎送到千里之外,想用空间和时间打败他们的爱情。但是二人情比金坚,经过一年斗智斗勇,有情人终成眷属,携手迈进婚姻的礼堂。
阿拉卡塔卡镇鱼龙混杂,不仅有印第安人,白人,还有大量混血儿。这个小镇原本宁静平和,人们的生活节奏缓慢而且富有情趣。但是很快便被打造成香蕉种植区,大批外来人口涌了进来,播种工,采摘工,搬运工,酒贩子,点心商,烟贩子,药商等等,本地人统称这帮外地人为“枯枝败叶”。小镇上的人非常有钱,有人路上掉了钱,根本没人弯腰捡。
有人有钱,就有人没钱。有钱的是香蕉公司和包工头,以及当地土著,没钱的都是外来的“枯枝败叶”。他们辛苦一年,公司不给发工资,只发代金券,然后从外面运来高价商品卖给他们,将他们挣的钱全部压榨回去。他们的生存环境极其恶劣,一伙人挤在没有床铺的干草上睡眠,没有蚊帐,每到半夜就会被无数蚊虫叮咬。几十人共用一个马桶,很久才换一次。医疗条件更差,不论得了什么病,都只能吃一种蓝色的小药丸。
这种情形也没有维持多久,当地爆发了多年不遇的蝗灾,蝗虫遮天蔽日,吃光了所有香蕉,繁华一时的小镇从此由盛转衰,最终满目疮痍,萧条冷落。
1927年3月6日上午9点多钟,天降暴雨,马尔克斯出生于阿拉卡塔卡镇,出生时脐带绕颈,差点窒息死亡,虽然有惊无险,但是从此落下“幽闭恐惧症”,长大后非常害怕待在狭小房间里。他的房子宽敞明亮,配备了巨大的落地窗,采光十分充足。他非常害怕坐飞机,感觉飞机是个封闭的“棺材盒子”。
马尔克斯的外祖父尼古拉斯.马尔克斯上校便是当地土豪,他地位显赫,不仅有镇上首屈一指的大宅院,还有众多仆人。宅院里有花园,盛开着各种花卉,百合花,玫瑰花,茉莉花等等不一而足;有书房,有会客厅,有厨房,酒窖,储藏室,卫生间,浴室,宠物间,木工房等等众多小房间。还有好多“死人的房子”,这些房子都住过家族里已故的亲戚,但被原封不动保留下来。
马尔克斯的外婆是个精力充沛的女人,她的脑袋里装着一个神奇的世界。在她的世界里,既有活人,也有死人,既有巫婆,也有魔鬼,他们随时可能出现在人的面前。她经常指着空荡荡的大街跟马尔克斯说,不要在街上乱跑,这里到处都是人,指不定跑到哪个小巷子里,你就会被哪个死鬼带走。
外公讲的故事则和外婆截然不同。外公说,傻孩子,把那些鬼故事全都忘了吧,没有一个纯爷们会信这些。有一次外公带他出去玩,来到一个冰库,马尔克斯兴奋的摸了摸冰,感觉“冰是烫的”。他们还去看马戏,坐摩天轮,看电影。
一天傍晚,外公牵着他的手在街上散步,跟他讲了一个痛心的故事。他年轻时跟一位好友决斗,把好友杀死了。他为此愧恨终生,于是搬到了这里。多年以后,马尔克斯来到外公说的杀死朋友的地方,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此人说,当年就是你外公杀死了我。
马尔克斯从小便生活在这种“既魔幻又现实”的环境中,导致他根本分不清什么真实发生过,什么是虚构的。
童年的马尔克斯(后排居中者)
马尔克斯读小学时,爱上了老师罗莎。罗莎曾经追求过他的父亲,两人差点结了婚。罗莎美丽优雅,马尔克斯本来不喜欢上学,但是一想能见到最爱的罗莎老师,立马求知欲爆棚。他在罗莎老师面前手足无措,既兴奋又紧张,当老师手把手教他写字时,他会特别开心;当老师手把手教别的小朋友时,他就特别忧愁。
多年以后,罗莎回忆说,小加博(马尔克斯小名)皮肤粉白,梳着整齐的头发,穿着干净的衣服,当地人都叫他“瓷娃娃”。他性格内向,不爱说话,甚至有些怯懦。他很有艺术天分,不怎么爱运动,总是坐在椅子上看书或者绘画。
记者开玩笑地问,您怎么看待他当年对您的“暗恋”。罗莎笑着说,我对学生们都很温柔,可能他把我理想化了吧。
1937年,马尔克斯跟着父母离开小镇,开始了新的生活。随着父亲的生意接连受挫,一家人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由于他写得一手好字,画的一手好画,便经常接一些广告活补贴家用,比如给别人的门店写“今日关门歇业”“明日照常营业”“圣诞前半价优惠”等等标语。有一次他在街上摆摊,遇到外公一位邻居,邻居痛心疾首地说,小加博,你简直给你外公丢人。
在艰难生活的重压下,曾经那个养尊处优的“瓷娃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个头矮小,脸色苍白,身体瘦弱的“小老头”,一位卖牛奶的女人跟他母亲说,夫人,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我觉得这个孩子不一定能够活到成年。
12岁的马尔克斯太早挑起了生活重担,有一次帮助母亲搬家,一次次清点孩子的数量,上船之后忽然大叫,少一个,最后发现没数自己。
马尔克斯本来不想继续上学,想帮助母亲共渡难关,但是拗不过母亲坚持。为了不辜负母亲期望,他学习非常用功,成绩非常优秀,经常在杂志上发表散文或者诗歌。他性格孤僻,沉默寡言,除了看书,就是画画。他言辞幽默,少年老成,经常跟老师们讨论文学作品,探讨人生问题,而且能够给出成人的见解。
1943年,马尔克斯独自拎着破破烂烂大而笨重宛若一口搁置已久的小棺材的木箱子离开父母出外求学,在船上遇到一位比他更安静的年轻人,在喧嚣吵闹的船上一本接一本看书,显得温文尔雅,与船上气氛格格不入。临别之时,此人走了过来,送给他一本《双重人格》,马尔克斯接过书,看见上面写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亲笔签名。
马尔克斯下了船,站在偌大的广场上,阴雨绵绵下着,看着车水马龙,不禁失声痛哭。
四天后,他再次遇到船上的年轻人,并且顺利拿到全额奖学金。之所以这种天大的好运能落到他头上,皆因这位年轻人便是哥伦比亚奖学金委员会的主任。多年以后,马尔克斯还对这位年轻人念念不忘,每一提起,感激之情便溢于言表,他给这位年轻人起了个优雅的绰号:衣冠楚楚的恋人。
新学校学习氛围相当浓郁,图书馆总是坐得满满当当。这对马尔克斯来说简直如鱼得水。他每天只干两件事:上课,读书。无论在学校哪个场所都能看到他阅读的身影:教室,宿舍,图书馆,大树下,操场边。他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书的世界中,如醉如痴的样子让同学们感到十分好奇。图书馆的书读完之后,他还想方设法跟老师和同学借书看。
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他的刻苦和博学引起了校长高度赏识,在校长安排下,马尔克斯见到了当时哥伦比亚赫赫有名的两位大诗人,两位大诗人谦逊文雅,他们称呼马尔克斯是“伟大的诗人”,鼓励他努力写作,日后成就超过自己。
1944年8月,马尔克斯女友洛丽塔不幸去世,马尔克斯饱含深情的写下悼念诗《诗雨》:雨正在下,下午的云层黑暗得难以自拔。雨正在下,我的心浸润在悲伤里。我想念着你,做梦也会想着你。悲伤的下午,我的哀愁无人能及。雨正在下,你温柔的凝视让我无法自拔。我的世界不能没有你,我的诗里不能没有你。
这首诗发表在哥伦比亚一个权威文学刊物上,马尔克斯成为学校里的名人。
1947年,马尔克斯考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系。他不喜欢这个专业,学习很不上心。他经常迟到,早退,翘课,跑到酒吧借酒消愁,搭讪漂亮女招待。他经常向老师请假,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自己得了肺炎,结核病甚至梅毒等等。只要能够想起的病,他都得了一个遍。他胡子邋遢,头发凌乱,衣着夸张,灰心丧气,放任自流。他的宪法学老师,日后成了哥伦比亚总统,回忆马尔克斯在学校里的表现时说,“他当时并不是一名好学生”。
独在异乡,马尔克斯感到孤独,寂寞,空虚,无人理解。排遣孤独的方法只有两种,一是到人多的地方嬉闹,冲淡独孤,二是去人少的地方读书,忘记孤独。这两样他都尝试过,但是孤独依然如影随形,不可遏制。
或许是因为太过孤独,他竟然出现了幻觉。有一次乘电车,他遇到一个奇怪的人,西装革履,头上长着犄角,留着山羊胡子,裤腿下面竟然是一双黑驴蹄子。事实上这个形象是神话中的种植神,他显然把现实和魔幻搞混了。
8月的一个下午,马尔克斯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读完以后发现,卡夫卡叙事的方式和外婆给他讲鬼故事的方式竟然惊人相似,甚至可以说一模一样。他恍然大悟,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原来我也能写。
卡夫卡
第二天,他便动笔开始写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小说一篇接一篇发表,最终引起文学界一位大佬的高度评价,大佬说,他的作品如此成熟,文笔如此清新,没有矫揉造作,却能引人入胜,带人进入潜意识未曾达到的神奇天地。他的风格独特,才华过人,是非常优秀和值得尊敬的一位(年轻作家)。
马尔克斯看到后,高兴地差点晕倒在地。
1951年,马尔克斯中途辍学,找了一份编辑的工作,潜心搞创作。他的父亲问,你辍学了,日后靠什么为生?他说,我想当一名作家。父亲愤怒地冲他吼道:你最后会只剩纸可吃。
1952年,马尔克斯成为一名书商,往返城镇乡村之间,推销价格不菲的百科全书。每到一地,他便拜访当地老人,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和民俗历史。有一次,他在一个小酒馆歇脚,看到一位打扮犹如西部牛仔的年轻人,腰间别着银色手枪。两人互通姓名,牛仔说,有个名叫尼古拉斯.马尔克斯的上校,你认识吗?马尔克斯说,那是我外公。年轻人惊叫道,你知道吗,正是你外公杀死了我外公。
马尔克斯想起外公跟他说的年轻时曾经决斗杀死一个朋友因而远离他乡,也是大吃一惊,深感冥冥中自有天意。
1957年春天,天上飘着濛濛细雨,马尔克斯在巴黎街头遇到偶像海明威。他兴奋的不知所措,用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大师,大师。海明威听到喊声望了过来,向他挥了挥手,说道,再见,我的朋友。这是二人第一次相遇,也是最后一次相遇。四年后,海明威拔枪自尽。
1965年10月,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为了开头一句话,他整整想了两个月。有一天他开着车带着老婆孩子兜风,孩子高兴地舔着冰激凌,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外公带他第一次触摸“滚烫冰块”的情景,一句话顿时跃出脑海:多年以后,布恩迪亚上校站在行刑队前面,准会想起父亲带他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突然出现的话宛若黎明前出现的第一道曙光,一切黑暗和雾霾在他面前烟消云散。他立即踩住刹车掉头回家,一头扎进书房。书房位于客厅尽头,用木板隔开,他将其称作“黑窝”。书房只有两米半宽,三米长,却有一扇窗户能够看到外面的庭院,光线十分充足。书房里摆放着一张摆满书的书架,一张柔软的长沙发,一张不算大的木桌,以及一台打字机。
马尔克斯最初设想可用六个月完成这本小说,于是把全部积蓄5000美元交给老婆,让老婆安排一家人生活,自己安心创作。但是六个月过去了,这本书还没有写完,无奈之下,只好把汽车开到典当行换了一笔钱。这笔钱花光以后,他还没有写完。为了支持他继续写作,老婆把自己的首饰,家里的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等等一一当掉,家里唯一的电器只剩下马尔克斯书房取暖用的电暖炉。
即使如此,她也没有断过马尔克斯写作用的稿纸。由于老婆善良贤惠,房东答应房租可以缓交,肉铺老板表示买肉可以赊账。等到马尔克斯写完,家里已经欠了12万多块钱。马尔克斯后来回忆说,自己埋头写作“简直冒着谋杀妻子的危险”。
每天马尔克斯先送孩子上学,八点半回家开始写作,吃过午饭出去走走逛逛,回来接着写,晚上八点从书房出来吃饭。他的儿子回忆说,父亲埋头写作的小书房烟雾缭绕,“宛若魔窟一般”。
当最后一行写完,正是下午两点钟,马尔克斯从书房出来,看到妻子正在睡午觉。他没有吵醒妻子,只是安静地躺在妻子身边,然后开始小声哭泣。妻子睡醒后,两人去朋友家串门,朋友的妻子见他脸色苍白,大声说,天呐,加博,你这是怎么了?
就在刚刚,我杀死了布恩迪亚上校。憔悴的马尔克斯黯然回答。
马尔克斯整整写了十八个月,比他预计的六个月多出两倍时间。他给朋友写信道:这一年多来,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不停工作,“就像一头牲口一样”。
《百年孤独》写的是阿拉卡塔卡小镇的故事,书中名叫马孔多镇。马尔克斯说,“在我所有的记忆中,最令我魂牵梦绕的不是人,而是老宅,那个我出生的地方,那个给我留下美好童年的地方。不管我身在何处,都会牵挂着它”。
马尔克斯说,对他创作生涯影响最大的便是外婆。他在《百年孤独》中用外婆讲鬼故事的口吻,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一幕幕神奇的场景,讲得十分认真,十分虔诚,让人看着看着,就感觉这些不可能的事情好像真的真实存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