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碑的讲究(为啥要立墓碑?)
立碑的讲究(为啥要立墓碑?)
坟前立碑,是传统丧葬文化的重要内容,不管是公墓还是私家坟茔都会矗立着一块块长方形的墓碑,记载着逝者生卒年月、生平功德以及何人所立等信息。
据史料记载,汉代以前是不立墓碑的,仅是作为棺椁下葬时的辅助工具出现。汉代经学大师郑玄注:
“丰碑,斫大木为之,形如石碑,于停前后四角树之,穿中,于间为鹿卢,下棺以缕绕,天子六缕四碑。”
这里所说的“丰碑”,不过是埋于墓穴四角的粗大木桩,便于将棺椁平稳地放入墓穴之中。等到殡仪结束后,这种木碑往往就搁置在墓地了。
为啥要立墓碑呢?
虽说早先没有墓碑,但古人对于如何辨识先祖坟茔还是很在意的。起初,在墓前木桩系上纤维质的纸或帛,写上死者名讳、生卒年月及生平事迹,也就是所谓的“铭旌”。
然而,由于风吹日晒和岁月的侵蚀,木桩非常容易腐烂掉,于是石圆柱代替了木圆桩。再后来,基于碑文镌刻的需要,由碑帽、碑身和碑座组成的长方形墓碑,得以推广并延续至今。
当然,有权势者的墓碑往往高大气派,小门小户的墓碑相对简陋一些。由此可见,为先人立碑是家族实力的体现,也是告慰亡灵、昭示后人、光宗耀祖的大事。
想当年,明太祖朱元琼一贫如洗,父母亡故后连安葬之地都没有,幸好乡绅刘继祖动了恻隐之心,施舍了一块荒地,这才草草地入土为安。后来朱元璋登基称帝后,大兴土木,修建皇陵。
修坟立碑都有哪些讲究呢?
首先,修坟立碑的时间有严格规定,最好选在逝者3周年的清明节期间,民间有清明前后,办理阴宅事宜百无禁忌的说法。
3年内的坟墓属于新坟,孝子孝女们哀思之情尤甚,一旦立碑即作古永别,只有过了3年方能接受阴阳两隔的悲痛。
其次,立碑的方向上要注意,应位于坟墓的正前方,与地下的棺椁一致,祭祀祖先时方显得虔诚庄重。墓碑和墓穴的距离一般是距离穴位的9寸到6尺之间为宜。
第三,墓碑的大小应与坟墓相适应,若是墓陵穴位小而墓碑很大,有头重脚轻之嫌;如果墓陵大而墓碑过小,则显得气势不够,有失肃穆,二者应相辅相成为好。
第四,碑文主要有以下三部分组成。包括生卒年月、逝者名讳以及立碑人身份等。对于生前功德显著者,还要刻上歌功颂德的墓志铭,期冀流芳后世,受人敬仰。
第五,碑上逝者名字必须是黑色的,而姓氏有使用红色字体的,蕴含着氏族人丁兴旺之意。夫妻一方过世立碑的,健在一方上碑的则要描红,去世后再涂黑即可。
对此,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求。有些地方的碑文,用白色、金色或者红色字体的大有人在。值得注意的是,唯一相同的是碑刻一定要阴刻,即凹刻,不可是凸刻。
第六,立碑时还要挂红的,就是用一块红布蒙在碑上。因为红色是纯阳之物,有祛邪呈祥的寓意。立好碑后,由家中德高望重的长辈揭下红布,妥善保管好,切莫随意丢弃。
哪5种情况不能立碑?
一是生前没有子嗣的不能立。古人重男轻女,认为传宗接代是人生圆满的标志,若是身后没有男丁延续香火,即使立了碑无人祭祀,岂不是徒增孤寂凄凉?
因此,有人盼子无望后便会过继本家的子侄,老话“亲侄替叔守门户”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二是幼年夭折、英年早逝者不宜立碑。古人认为人到了六十岁时才可称之为“寿”,若是之前离世,意味着人生有缺憾,功德浅薄,难以庇护后辈子孙,立碑意义不大。
三是横死者不可立碑。世事无常,旦夕祸福谁也难以预料,遭遇突发意外事件或者自寻短见者,都属于非正常去世,若是立碑容易引发后人的无比伤痛,还是有选择的遗忘为宜。
四是作奸犯科者不可立碑。立碑是为彰显逝者功德的行为,是后辈心中敬仰的道德楷模,若是生前肆意妄为,触犯律法而受到制裁,根本没有立碑的必要,立了反而自取其辱。
五是夫妻一方去世不立碑。只有等到双方都不在了,且要后走的那位三周年才能立碑。老辈人认为三年内守孝期内的坟地,算是新坟,修坟立碑不吉利,特别的忌讳。
如果立父母合葬碑的,可以采用只写一方名字,另一方名字不写,等百年以后补上。有些人为了图方便,直接写上在世一方名字,不过要用红色字体加以区别。
除此之外,立碑还有很多老规矩,有男丁的家庭女性最好不要参加,若是没有则另当别论,女儿是可以参加立碑的。
再者,孕妇和经期的女性,不宜参加所以的拜祭活动,无论是扫墓、祭祖、下葬、还是立碑都应主动回避。
综上所述,我认为,修坟立碑除了凭吊祭祖、缅怀先人外,更是孝道文化和家族血脉的传承需要,理应高度重视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