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格剖象法(五格剖象法有依据吗?)
五格剖象法(五格剖象法有依据吗?)
主篇介绍了五格的框架结构,并发现其结构的设立缺少合理依据。
而由于这个缺少依据的结论,关系到起名学的根本问题,故容易让大家产生一些疑问。
探讨此类疑问是很有必要的。在可进一步审视起名学的根本时,可让大家深刻了解此类问题的背后原因。
其实,形成此类问题的背后原因及现象,在易学界或易学史上并非个例,可谓比较普遍,甚至层出不穷。就如拙作《易道》二册附《评了凡四训》的原因一样。只不过大部分的问题影响有限,不值得探讨罢了。
相信大凡读过《易道》体卷的易友,对此类问题的背后原因,一说便知。
下面,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展开对疑问的解释。
或许有人会反辩:其五格的框架设立,是否依据五行呢?
其实五行者,在易理中只能充当学说的应用法则,即生克制化的应用,而不能充当学说的主体框架。就如九宫、八卦、六爻、四柱等各种学说的主体框架,都不是依据五行的那样。
或许有人另外反辩:五格中的天格、人格、地格三才,岂不可以充当主体框架?
依易理看,三才之说确实可以充当学说框架的某方面。但所谓之三才主要体现在天人地的三者关系上,而非标鉴的文字象上。或者说是否为真正意义上的三才,取决于该三才的关系符不符合天道。
比如:
以占卦为例,月建日令乃天,世爻乃人。其天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天能作用人,而人不能作用天;
再以命理为例,大运流年乃天,日主乃人。其天与人的关系是:天能作用人,而人不能作天。
也就是说,在真正的三才关系中,人是不可以生克天的。
而五格剖象中的三才,其人格与天格之间是互相作用的关系,也就是人能作用天。显然此关系不符合天道。
因此可见,五格剖象法中的三才之说,不过为事后附会上去的文字标鉴,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三才。
当然它与五格的框架设立,扯不上什么依据。
所以总的说,起名学的主体框架的结构设立,在易理范畴内是找不到依据的。
与宁说它为机巧拼凑的臆拟物,倒不如说它为易理基本概念的混淆物更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