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巩固营商环境改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对《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殷勇提到,此次修订的内容包括巩固营商环境改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其中一项是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殷勇表示,修订草案要求统筹协调建设需求和多部门管理要求,通过建立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机制,制定建设项目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不再单独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相关要求纳入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对符合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内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外,修订草案减少申请材料以及申请材料的不确定性要求。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以及有关部门同意申请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准文件,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实现上述信息的内部推送和交换。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要求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同时对申请材料不再保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性条款。
对此,有过多年操盘经验的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优铺网创始人兼董事长 陈云峰表示,“此次拟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举措特别好,可谓是一个内行专家型领导做出的正确决策。自从实施严格的土地招拍挂制度之后,只要房企举牌拿地,就要签成交确认书,接下来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就已经把用地性质,包括规划指标都写进去了。如今,拟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不误事,只是去掉了一个重复的证件。从全国看,北京此举将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会带动更多地方的改革。”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向记者表示:“拟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举措,属于政府的简政放权,在构建营商环境当中,对于过去一些可以合并简化的程序进行梳理合并,适当减少可以用其他审批流程的约束性法律文件替代的程序,减少了企业办证的关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