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巩固降成本成果。但同时也要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受惠面,让更多人受益。
长期以来,不同行业、企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存在巨大差异。对于公积金缴存比例过高的城市,企业负担相对较重。对此,网民“夏磊”认为,此次三部门的政策是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巩固降成本成果的体现。
网民“旭东”表示,公积金改革必须肩负“薪使命”,贵在维系“薪公平”,让公积金真正实现“实至名归”。“公”字当头,必须维系公平、公正、公信等“公品质”;“金”字收尾,必须让这部分资金“活起来”,包括从部分“沉睡”状态到更大限度的激活状态,在“公平与效率”以及“支付与使用”上更加灵活;“积”字居中,必须具备“积功能”——涉及财富的积累、资金的积蓄以及制度改革的“积思广益”。
网民“夏磊”还表示,公积金制度有两个原则,即公平性、普惠性。限定缴存上限、保证缴存下限,不仅能让尽可能多的企业参与其中,又能让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缴存比例。此外,将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阶段性降低政策延长到2020年,也留下了阶段性制度弹性。
住房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